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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律师是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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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备案吗?[南京房产律师]
时间:2020-05-19 23:44 / 来源:http://www.fcls365.com / 作者:振轩房产律师团 / 点击:次
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备案吗?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南京房产律师咨询热线:1891383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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