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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律师是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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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时间:2021-01-22 16:42 / 来源:http://www.fcls365.com / 作者:振轩房产律师团 / 点击:次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通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即便只登记于一方名下,也为夫妻共有。一方无权擅自处分。
二、未征得配偶同意,一方(登记权利人)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擅自出售房屋引发纠纷,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但有效合同未必能够履行。
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部分履行的,买受人可主张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差价损失、已付款利息损失(按存款利率计)以及中介费损失。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在无特殊约定情形下,不论登记于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有。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处分,否则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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